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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源书屋 > 燕歌行卫甄李戎 > 第120章 六年之后(二)
 
我的身子正如寻生说的那样,是一具行尸走肉,再狠点讲,我是个废人。千疮百孔的身子再也经不住任何伤害了,李非得知这样的情况后,将我护得很好,我完全成了一个衣来伸手,饭来张口的千金公主。

这样的生活,要持续六年那么久。可怕的时间,逝去了,便再也找不回来。

边陲小镇没有荷花这样的江南秀姿,每每与李非并肩在小镇漫步时,只觉自己已陷入另一个世界,积压在心中的过往似乎都变成了前世的记忆,小镇的安宁常常透着沉闷的压抑。

没有梦,更不会幻。

太阳出来了,这里的太阳很毒辣,李非撑开伞遮在我头顶,我掰算了一下,转而问他:“这是第几个年头了?”

“第三年。”他看了我一眼,忽然笑了:“你比原来胖了。”

“容颜却依然丑陋。”我说。

他拍拍我的肩膀:“寻生说,他可以恢复你的容貌,虽然不会与原来一样的好,但至少不会满脸疤痕了。”

我垂眉:“其实我倒不在意这张脸了。”

“因为你只惦念着六弟还有两个孩子。”李非说起这句话的时候,是黯然的。

我急忙岔开话题:“过两天我们去塞外骑马吧,看看塞外的景色也不错。总比沉闷地在这小镇里窝六年好。”

“不如现在就去吧,趁着天色正好。”他说着,已不容我拒绝,当下就去客栈租了两匹马,我翻身上马与他并驾而去。

西域有不少强大的游牧民族,匈奴便是其中之一。我和李非不敢骑得太远,只是在小镇周边转了几圈。即便如此,塞外的广阔是关内无法比拟的。

碧绿的草快有人那么高,风一吹,所有的草如波浪一样,连绵不绝、此起彼伏。我从马儿上下来,张开双手,感受风的拂动。

猛然,我睁眼看向李非:“五哥,我给你跳舞呗?”

他一愣,讶异:“我可从来不知你会跳舞。”

“不会是多好看的舞,也不会动人。”我说着,手捏兰花指,转了一个圈。风将我的裙摆绽放成一朵花,我只是凭着心在动,没有规则的舞步,当真不会多动人。

正舞着,忽然有陶笛的乐声传来,我停在原地,却见李非吹着陶笛。那声音呜呜然,低沉,那么悲哀。

风将他的黑发吹扬在空中,修长的手指轻轻搭在陶笛上,整个人在碧草间显得那么飘渺,好似天上仙子,不是人间之人。

我走近他身边,静静地看着他。这是我的五哥,逍遥乐无边的人,守在我身边,守在这个小镇已经三年了。我犹然记得那日我被玲珑子一剑刺伤之后,他是怎样冒着风沙带我寻大夫。

乐声停止,李非看着我。

痴缠的眼神让我无所从,我收回目光。他却握住我的手,温暖的触觉,让我为之一动。我竟然没有挣扎,只是盯着相握的手怔仲。

李非抱住我,问我:“你要让我等多久,才能让你这颗石头心为我软化?”

他将我的手放倒他的胸口上,掌下即是跳动的心脏,节奏沉稳。忽然,他低头,吻上我的唇,我惊得一纵,想要推开他,却被他紧紧抱住。

他轻柔地吻我,说道:“当你是卫甄的时候,我将你还给了六弟,当你是阿初的时候,我依然退缩在一边,现在你是无名,我不会再退让了,你该是我的。”

还不待我反应,他竟扒开我的衣服,低头含住我的锁骨,用牙齿噬咬。又痒又疼,我看着烈日,神思开始不清楚。

他将我放倒在草地上,比人高的草将我们的身子牢实地遮住。他开始脱自己的衣服,我终于急了,猛地坐起,说道:“五哥,你我真的不能。”

他歪头看着我,勾起唇角:“你不去想,便是可能。”

五哥按住我的双肩,重新将我压在身下,我既挣扎不过,也无力挣扎。蓝天白云,天空总是那么广阔,时而晴好,时而阴雨,便是这种时而,才让人觉得光阴荏苒。

他进入我的身子,轻柔的律|动,到最后便是攻城略地。草刮在裸|露的皮肤上,有些疼,我这具身子从姬远开始,就已经背离了只属于李戎一人的纯洁。

想到这里,我心中的那道防线猛然崩塌,于是我如同脱缰的野马,开始疯狂。

我用腿缠住他的腰,舌尖在他身上滑过,他见我这般主动,愣住了,转而却是迎合我的热情。

我翻身将他压在身下,蠕动身体,他的手握住我的胸|脯,是狂野的揉弄。汗水混着液|体,发出的淫|靡之声,将我心中最原始的野激发出来。

风微微吹过,我们相交缠的肉体便在绿草间显得沉沦,是的,我在他给的欢愉中沉沦。与他相近一分,我便是离李戎远了一分。

正如他们所断言的那样,我和李戎不会有好结局,所以他忘了我,而我又委身于另一个男人。我与六郎就好像站在天涯两端,中间是无法跨越的鸿沟,只能与他对望。

情动之后,五哥将我抱得紧紧的,他为我穿衣服,是满足的笑容:“阿初,你真的是我的了。”

我看了他一眼,沉默不语。

他亲亲我的额头,好似我是他的孩子,被他捧在手心里珍宝着。

这三年内,寻生为我做了很多治疗,也许是因为玲珑子给的解药,我能看得见,也能听得见,更能尝到味道,每晚都会在李非的臂弯里安睡。

寻生的治疗是为了帮助我更好的恢复健康,此时的我依然是半废之人,却也比原先好了太多。

可叹的是,三年的时光如此匆匆。

正如李非说的那样,寻生要恢复我的容貌,我不知道他用的是什么,只是黑乎乎的一碗泥,每天都要涂抹在我的脸上。等到泥干裂了,才准许我去洗脸。

泥的味道不好闻,涂抹在脸上黑乎乎的,比我满是疤痕的脸还恐怖。我常常会将李非吓到,久而久之,却又习以为常。

这日,我才洗掉脸上的泥,李非便从身后抱住我,他说:“你会与我在一起多久?”

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,但我们清楚,只有六年的期限一到,我们必然会分开。就算我们依旧形影不离,却不会再有任何肉|体上的亲|密接触。

我转过身来,他拿起棉巾替我擦掉脸上的水。继而吻着我,含住我的耳垂,一阵吸吮,我只是抱住他。

“你爱我吗?哪怕只是那么一点点?”他问我,那么小心翼翼,是期待我的回答又害怕听到我的回答。

我勉强笑了一下,像所有才子佳人小说里描写那样,对他说道:“如果没有李戎,我会爱你。”

这是他所惧怕的回答,所以他怒了。

他的手开始掐我的身子,从后背掐到腰上,痛得我闷哼。却是惹来他更大的怒气,他将我摔在床上,狠狠地要我,用他的行动来证明他的心痛、伤心、愤怒。

就在他发怒的时候,我突然笑出声来,他怔怔地看着我,“笑什么?”

“笑你也有这么幼稚的一面,因为你对我束手无策了,所以你才会用这么幼稚的方法来表达自己,来惩罚我。”我说。

他皱起眉头,很不乐意听我这么说。

我抚平他的眉头,告诉他:“五哥,不要爱我,因为我迟早有一天会害死你的。”

“你生我生,你死我死。”他说。

我呆愣住了,不知该如何去劝慰他,只能说:“不值得,为了我不值得。”

他吻住我的唇,将我所有的话都堵在心里。

时光从春初滑过,曾经的三载春,而今又是三载春,六年就这么飞逝而去。我已经二十九岁,不再年轻。

好在那张可怕的容颜,恢复了些许。镜中的自己,没有了满脸疤痕,这张脸放在人群中,是十分不起眼的。

寻生的医术当真是高明,我起身去找他。

可等推开屋门时,竟然发现屋中空空如也,整个楼里哪里还能找到寻生的影子?连下人和伙计都见不到了。

我惊讶地去找李非,将一切说与他听,他亦是很惊讶。

这里就好像幻境一样,我和李非走出这楼,放眼望去,这边陲小镇也一夜之间,空空如也。

我害怕地握住李非的手,与他一间一间地寻找人的踪迹,但是无果。

黄沙依旧,蓝天未曾消失,可这小镇却人去楼空,可怕又诡异。

“这儿是鬼城吗?”我忍不住问他。

李非摇摇头,转而才对我说:“也许我们遇到了西域最奇特的民族了。”

“嗯?怎么说?”我很是好奇。

他却是拉着我的手,“先回去收拾行李,若我没估计错,这儿的城马上就要消失了。”李非是急匆匆的,不容我拒绝,将我们的行李收拾好,六年里,我们过得平淡无奇,行李也不过是两个包袱。

他从马棚里牵出两匹马,我刚上马,身后的马棚忽然坍缩,本牢固的马棚就如黄沙一样,被风吹散。

李非扭头对我说道:“快走——”

那一马鞭甩下来,马儿驰骋起来,我们逃离这座小镇的时候,却见到了诡异又可怕的现象,虽不繁华的小镇,眨眼之间都变成了黄沙无数。

在我们面前的只有茫茫沙漠,何来的城镇?

李非对我说:“这是西域古老的民族,叫多西。是白狼之后,以白狼为图腾,曾经在西域很强大。但匈奴以及乌孙的崛起将这民族逼人了绝境,当年有可怕的杀戮,别的民族认为这个民族是不祥的,所以对多西人民进行了大屠杀。”

我紧紧握住马缰,急忙问:“后来呢?”

“的确死了不少多西人,但也有存活下来的。存活的多西人开始钻研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,如医术,如幻术。我们必然是因为那场大沙暴才进了这座多西之城,正好你受伤了,寻生为了你救你,才让你留下,若按着多西人的规矩,是不会让外民族的人发现自己的踪迹。”李非说道。

我想了想,因为六年到了,寻生治好了我,所以才会一夜之间,人去楼空。

我蓦然想起了东夷人民,叹道:“那些没有民族的人,总会变得与别的民族不一样,也许会走极端,也许会变得诡异,总是不合群。”

李非看了我一眼:“世上千百种人,便有千百种活法。坚持自己,便好了。”

我嗯了一声,转而又说:“我还没来得及感谢寻生,他一点报酬也没要。”

“其实我有些后怕,若不是你的那句‘听天命来决定自己的生死’,我想寻生是不会救你的。”李非说道。

我好奇了,转而却明白:“因为多西当年灭亡时,可能有不少人听天命而消极待之,所以我的话戳痛了寻生的内心,才激起他要为我医治的心。”

“确实如此。”

我们沿着沙漠的沿弯,走了一天一夜才见到城镇。一打探才知这儿是姬家的势力范围,六年之间,姬李两家的战争越来越激烈,李戎忘了我之后,恢复了他善战的本性,帮助李家夺得了不少疆土。

我听到这消息的时候,不知该喜该悲,但心中是不好受的,只能强作无所谓。李非自然知道我心中难受,他找了间客栈,我们住下了。

窗外的梅花正盛开,隆冬没有把我心中的希望毁灭。

李非为披件外衣,隔了良久也没有说话,只是与我一同望着窗外的红梅。蓦地,天空飘起雪花,朵朵晶白落在红梅上,迅速消融。

终究,他还是问了出来:“接下来,你打算去哪里?”

“我没有想好。”我说,随即便笑了。

他看着我的笑容,苦涩地弯起唇角:“你已经想好了,只是你不想告诉我。”他说着将我抱住:“阿初,我有种直觉,我要失去你了。”

我拍拍他的背:“五哥多想了。”

趁着天未黑,李非带我去镇子上找了间酒肆,他知我爱喝酒便上了雅间,说要与我不醉不归。我接受了他的提议,与他抱坛而饮酒。

我从未见过他喝酒这么猛过,简直像不要命一般,但我却没有阻拦他。我们喝完一坛又一坛,直到他醉了。

那白皙的面庞上出现了深深醉红,他本来就美得可怕,雌雄莫辩一般,而此刻这般醉红只会让人不敢去看。

我放下酒坛子,理了理衣襟,正打算起身,却被李非抓住了手。

我惊得一纵,试探地喊了一句:“五哥?”

他闷哼一声,只是紧紧抓住我的手,再无其他的反应。我抽开自己的手,听到他梦呓一般的话语:“我知道你要走,我只有喝醉了才会让你走,若要我清醒时看着你离去,我会难受…”

我顿住步子,回身看着他,五哥真的醉了,眼睛迷离,似笑非笑,转而就趴在桌上昏沉过去。

“对不起,五哥。”我说完这句话时,眼眶里流出眼泪来。

没有再犹豫,回到客栈收拾自己的行李,牵了一匹马驾马而去。夕阳在天边无限张扬,不怕天黑,只怕近黄昏,那样的日暮只会让人有濒死的感觉,是那么可怕。

马儿驰骋在官道上,我没有停下来休息过,直到我离五哥越来越远。

冬末之时,我去了京城,六年未见,这儿繁华依旧。我在客栈里住下,四处打听。在我假死的那一年姬远便称帝了,国号为东泽,文公主自然是皇后,也有皇太子,听说是皇后所出。

我不禁怀疑,那会不会是我的念儿。文公主那样恨我,她是不可能会接受念儿为她的养子,莫非她又生了一个?那我的念儿又会在哪里?

他们住在曾经的皇宫里,我只有进宫才能打探到念儿的消息,可如何进宫呢?

我正百思不得其解,忽然前头一阵骚乱,人们都跑去围观。我被人流挤了过去,透过人群缝隙,却见一个锦衣小童,一手摇着扇子,面色不屑又高傲,嘴角更是扬起一抹邪邪地笑。

一个妇人站在小童面前,面露狠相:“死小鬼,你敢坏老娘好事?”

锦衣小童冷哼一声:“你出来招摇撞骗,叫你为小爷算一卦,结果狗屁不通,小爷不砸了你的招牌,小爷怎么解气?”

原来是个女骗子,被这个小童识破了。我不愿再看下去,正打算转身离去,后头却传来打斗声,急忙回身看去,那妇人会武功,竟然跟锦衣小童打起来了。

这么多围观的人,却没有一个上前制止,更没有人去关心锦衣小童会否受到伤害,真是只会看热闹的一群蠢货。

我推开人群,走上前一手握住那妇人的腕子,她痛得直叫唤骂我:“你丫敢惹老娘?”

“老娘就惹你了,怎么样?”我没好气地骂道,顺便给了她一脚,她不老实,要上来报复我。

还不待我还手,我身后的锦衣小童竟然手捏兰花指,一瞬间,有三根银针飞了出去,那妇人霎时就倒在地上。

我大惊失色,回头看着这小童,直觉他不简单,小小年纪竟然就会有暗器。

围观中一个老头说道:“姑娘,你管这事儿干什么?你以为我们会忍心看一个小孩子被欺负?我们才没有那么丧尽天良。之所以不管,那是因为这个小孩子已经出名了,全京城都知道他心狠手辣,小小年纪见到谁不爽就要教训一顿。今天只不过刚好撞到了一个女骗子。”

原来如此。

我看了看这个锦衣小童,他对老头的话置之不理,一抹邪笑,却露出两个小酒窝。我猛然一愣,若我没记错,我的念儿笑起来也有两个小酒窝。

再看看这个锦衣小童,也约莫六岁的模样,与我的念儿一样大。我心中开始幻想,却也只是幻想,世界如此大,没有那么巧的事。

我终究没有去问那小童的姓名,转身离去。

猛然地,身上却不能动,只觉自己也中了银针。果不其然,那个锦衣小童走到我面前,轻摇折扇,问我:“你这个丑女人,什么来头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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